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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庭下调解+即时履行”!新沂法院一天化解宠物粮合同纠...
彭友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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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法庭以一场高效、温情的调解,为一起看似琐碎却情绪激烈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——
被告当场付清全部欠款,原告撤回执行顾虑,双方握手言和。
这起案件不仅实现了“一次开庭、当日履行、零执行”,更生动诠释了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基层法庭的实践智慧。
案情回顾:领养猫咪附带购粮义务,履约争议引发诉讼
原告某宠物店与被告沈某签订《购买猫犬粮合同》,约定:
沈某领养宠物猫一只;
每月须购买指定品牌猫粮,合同期两年。
后因沈某未按约足额支付猫粮款,宠物店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支付拖欠货款。
表面看是普通买卖纠纷,实则夹杂情感因素与履约能力困境——
沈某称经济困难无力持续履约,宠物店则因多次催讨无果深感委屈,双方情绪对立,矛盾一度激化。
创新解法:“庭下调解+即时履行”实现“一步到位”
承办法官敏锐判断:
事实清楚、金额不大;
双方有沟通基础但需缓冲空间;
若直接判决,可能“赢了官司、输了关系”,且增加执行成本。
于是,法官果断采取 “庭下调解”模式:
宣布休庭,缓解对抗情绪;
“背对背”沟通: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——
对宠物店:理解其经营压力,但也提醒合同条款是否显失公平;
对沈某:阐明违约法律后果,同时体谅其现实困难;
引导换位思考:让宠物店看到沈某的诚意,也让沈某理解商家的合理诉求。
最终,双方达成分期付款+部分减免的调解协议。
更关键的是,法官当场督促履行,释明“若不即时付款,将面临强制执行、信用惩戒等风险”。
沈某当天筹措资金,全额付清欠款,纠纷彻底终结于判前、执前。
司法温度:刚性法律与柔性治理的融合
此案虽小,却折射出基层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:
从“坐堂问案”到“主动疏导”:不机械适用程序,而是根据案情灵活调整策略;
从“一判了之”到“事心双解”:既解决法律问题,也修复社会关系;
从“审执分离”到“审执一体”:通过督促即时履行,避免“程序空转”,真正减轻群众诉累。
正如承办法官所言:
“让法律有力度,更有温度;让正义不仅实现,而且以最便捷、最和谐的方式实现。”
一只猫、一袋粮,本不该成为撕裂信任的导火索。
而一位耐心的法官、一次用心的调解,
却能让对抗化为理解,让纠纷止于未执。
这正是新时代“如我在诉”司法理念的生动注脚——
每一件‘小案’背后,都是老百姓的大民生。
新沂法院的这起“小案快调、当场履行”实践,
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,
更守护了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信任与善意。
司法为民,不在宏大叙事,
而在每一次俯身倾听、用心化解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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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新闻网(2026年3月13日)
记者:赵雨秋 吴经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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